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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档案接收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来源:半岛综合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3-10-23 21:14:47
可定制
详细描述

  宜昌档案办理接收能够最终靠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申请材料为介绍信、劳动合同书、居民户口薄(免提交)、办理档案接收事项的申请表。

  物流地址收件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三楼3F01、3F02窗口 收件人:黄华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七一〇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宜昌市民之家三楼三峡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B17、B18、B213路公交车至“市民之家”站下车即到。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申请人提交《调档函》、身份证( 若委托别人办理,需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身份证原件)

  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

  标准申请人填写信息完整、上传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见,不需要邮寄申请材料原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通过;材料不齐全,补充后受理通过;不合乎条件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

  审查标准:受理通过的,当天办理有关手续,作出办理决定,显示办结,无需到窗口递交材料,也无需到窗口办理。

  办理结果:显示已办结,办理结果(人事档案)将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至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纸质版可通过邮政EMS到付费方式邮寄本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档案】即可立即进入宜昌毕业生档案查询入口等。

  所在地的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情况特殊者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详细请看正文。

  宜昌市人才档案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小编为大家理好啦,希望给您带来帮助,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正文。

  宜昌办理档案接收的申请材料:介绍信、劳动合同书、居民户口薄(免提交)、办理档案接收事项的申请表,详见正文。

  毕业之后,学校一般会把依据就业协议签订情况将已就业的学生档案寄往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学校档案馆也会留存档案投递去向,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查不到自己的档案的同学,请与学校联系确认!

  人事关系档案,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正常的情况下,自己不存在办法直接查看档案,但是毕业时有很多档案中的材料会由自己经手办理,要及时核对好人事档案中所需要的材料表格等。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大学毕业后,高校毕业生学生档案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转递。离职未就业的,可转递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宜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因户籍所在地、暂住(居住)地变更或者服务地管理部门要求,且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

  宜昌大学生实训补贴标准分为一个月的和不满一个月的,补贴金额600元-1500元不等,详细请看正文。

  宜昌市人才进行A-F类认定后,能够轻松的享受政策自动匹配兑现和引才服务、社群服务、创业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综合服务6大类49项人才专属服务,具体人才A-F类认定类别以及标准见正文。

  宜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要注意贷款申请人或企业无不良、违规信用记录,提交申请时,除部分贷款,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另外的未结清贷款。

  宜昌办理档案接收的申请材料:介绍信、劳动合同书、居民户口薄(免提交)、办理档案接收事项的申请表,详见正文。

  【导语】:宜昌档案办理接收能够最终靠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申请材料为介绍信、劳动合同书、居民户口薄(免提交)、办理档案接收事项的申请表。

  物流地址收件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三楼3F01、3F02窗口 收件人:黄华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胜利三路与体育场交汇处),七一〇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宜昌市民之家三楼三峡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B17、B18、B213路公交车至“市民之家”站下车即到。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申请人提交《调档函》、身份证( 若委托别人办理,需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身份证原件)

  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

  标准申请人填写信息完整、上传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见,不需要邮寄申请材料原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通过;材料不齐全,补充后受理通过;不合乎条件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

  审查标准:受理通过的,当天办理有关手续,作出办理决定,显示办结,无需到窗口递交材料,也无需到窗口办理。

  办理结果:显示已办结,办理结果(人事档案)将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至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纸质版可通过邮政EMS到付费方式邮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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